多省發布DRG/DIP改革方案,影響大批械企
作者:醫藥網 來源:醫藥網 2022-3-4 打印內容
在新的醫保支付方式中,醫用耗材、藥品等從利潤項變為成本項,耗材不合理使用的情況將得到極大改善。高性價比也將成為耗材、設備采購的重要指標。對企業而言,創新產品將比以往更需關注其真實臨床價值,不可替代性依然是重要競爭力。
醫保支付改革加速
近期,陜西、福建、安徽、遼寧、內蒙古等多省密集發布DRG/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,進一步明確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地動作。
根據去年11月國家醫保局發布的整體行動計劃,從2022到2024年,要全面完成DRG/DIP付費方式改革任務,推動醫保高質量發展。到2024年底,全國所有統籌地區全部開展DRG/DIP付費方式改革工作,先期啟動試點地區不斷鞏固改革成果;到2025年底,DRG/DIP支付方式覆蓋所有符合條件的開展住院服務的醫療機構,基本實現病種、醫保基金全覆蓋。
在整體行動計劃的基礎上,各省也根據實際情況,細化了部分改革措施。部分地區改革的步調比較緊湊,時間計劃上快于國家醫保局的基礎要求。
例如,安徽省計劃,2022年底,全省17個統籌地區全面開展DRG/DIP支付方式改革,實現統籌地區全覆蓋;2023年底,所有統籌地區基本實現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、病種、醫保基金全覆蓋;
其中,已開展DRG/DIP支付方式改革的14個統籌地區要總結改革經驗,完善實施方案,推進實際付費穩定可持續。要推進新增地區支付方式改革。亳州市、池州市以及省直醫保在2022年開展DRG/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。2022年底前啟動模擬付費;2023年6月底前實現實際付費。
內蒙古自治區計劃,在國家DRG試點城市烏海市、DIP試點城市呼倫貝爾市、赤峰市、鄂爾多斯市實現實際付費的基礎上,2022年其他11個統籌區全部實施DIP支付方式改革,實現統籌地區全覆蓋。統籌地區啟動DRG/DIP付費改革工作后,按兩年安排實現符合條件的開展住院服務的醫療機構全面覆蓋,2022年覆蓋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,2023年覆蓋全部符合條件的開展住院服務的醫療機構。
此外,各省市也紛紛在醫療保障“十四五”規劃中明確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。
《上海市醫療保障“十四五”規劃》中指出,增強醫保支付對醫藥服務的導向作用,引導醫療機構主動控制成本,嚴控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。在醫保總額預算框架下,推動形成“四位一體”(DRG、DIP、床日、人頭)的多元復合醫保支付方式格局。
《四川省“十四五”全民醫療保障規劃》指出,推進DRG付費、區域點數法總額預算和DIP付費改革,并對中醫藥醫療機構的調整系數進行傾斜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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